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项目环保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拟投资282万元建设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项目环评报告书初稿及简本已编制完成,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现再次进行公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282万元
产品规模:设计年堆存量为10000标箱
建设地点:连云港港区庙岭三期突堤
建设单位: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孙经理,81768998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经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公司污水站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对附近水体造成的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卸设备燃料燃烧废气,经采取选用排放污染物少的环保型装卸设备,加强设备的保养、维修,使用合格的燃料等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定期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直接外排,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主要噪声源为集装箱装卸设备,经采取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后,可使场界噪声达标,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环保要求;厂址位于连云港港区庙岭作业区庙三突堤,符合港区用地规划要求;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具有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从即日起至2015年4月28日,可以与环评单位联系,环评单位将及时提供报告书简本电子文档以供查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拨打环评单位电话、发邮件等方式就项目的环境影响问题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85521401
电子信箱:lygshks@126.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15年4月28日。
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