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连云港区庙岭作业区25号至27号集装箱泊位
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管理办法》(部令 第35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现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连云港港连云港区庙岭作业区25号至27号集装箱泊位
改扩建工程
2、建设地点:连云港港连云港区庙岭作业区;经度:119.43546,纬度:34.74760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投资金额:55466万元
5、占地面积:5.9535万平方米
6、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将27#、26#泊位和25#泊位部分岸段合计887m岸线分别改造为20万吨级、1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27#泊位购置5台满足20万吨级集装箱船作业的自动化岸桥,岸桥形式与现有岸桥相同,为单小车岸桥,轨距同现有岸桥,为35m,外伸距为70m;对现有5台外伸距63m的岸桥进行加高改造,以满足15万吨级集装箱船舶作业要求。
“自动化改造项目”拟逐步对码头现有的12台岸桥进行自动化改造,实现码头装卸船“自动化+远程操控”的作业模式。通过新增32台自动化轮胎吊,并对现有16台轮胎吊的自动化改造,实现堆场装卸“自动化+远程操控”的作业模式。水平运输采用智能导引运输车IGV,新增85台。结合建设单位实际生产运营情况, 自动化改造项目拟分两阶段实施。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敬凯
联系方式:19805082368
地址:连云港港连云港区庙岭作业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工
联系方式:18616829689
E-mail: 825411147@qq.com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提交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第一次信息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5日。